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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建筑合同

发表时间:2023-09-04

[协议]承包建筑合同。

承包是一种经营管理行为,承包者只是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者。在进行承包时,方便明确和清晰承包期间的当事双方的各项具体需求,这时候当事双方就得签订承包合同。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那么标准的承包合同应该是什么格式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协议]承包建筑合同,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你知道怎么拟制规范的合同吗?合同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我们不能没有它。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以下是栏目小编为您整理的“[协议]承包建筑合同”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呈现这些信息希望能够为您对于这个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大桥殷官村居民住房三层承包给乙方修建,现达成以下协议: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从砌砖四方浑水墙、倒线浇、室内粉糊,房屋层高三米,单价每平方按180元计算,楼梯1平方按2平方计算,楼梯顶如要到线浇按180元计算。

3、屋面挡水、混凝土挡水10公分左右高度,乙方按线浇平方收方。

4、乙方听从甲方指导施工,乙方做一项工程,经甲方验收后再做下一次工程。

5、如果甲方基础下层,引起房屋和墙体开丝出现裂隙与乙方无关,工资照付,水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

6、质量要求:按私人住房中等要求。

7、甲方材料运倒工地给乙方使用。

8、乙方材料运到工地后点给甲方看管,如有失落,照价赔偿。

9、乙方材料运到工地如因甲方某种原因导致,不能施工,按施工材料每平方10元支付给乙方(10天内)。

10、如规划办堵挡不准做,甲方应按每个工程200元的单价支付给乙方。

11、付款方式:乙方砖体结束后支付给甲方4000元,倒完房顶支付给乙方70%,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13、开工支付1000元。

14、如做女儿墙按每米50元计算。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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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建筑施工总承包协议


承包经营制度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之举。为了各项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在承包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需要当事属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文件。有哪些规范的承包合同值得借鉴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协议]建筑施工总承包协议,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随着大众树立起更强的法制观念,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我们合作之中必须要做的。[协议]建筑施工总承包协议是我们从网络收集和整理的,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合同]建筑公司承包合同


承包是指一段时间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为了各项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在承包的过程中,当事双方就需要签订承包合同才行。合同是确定各方民事主体权利与义务的书面文件。您知道承包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内容吗?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合同]建筑公司承包合同》,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根据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将钢管脚手架搭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1、劳务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四、搭拆方式:

五、承包范围:

建设项目:外脚手架的搭拆(包括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人行通道及甲方指定的防护搭拆和所需材料及甲方施工作业时所需竹跳板和外墙防护所需工字钢及除预埋件钢筋是甲方的,其余全是乙方工程)。密网、平网的安置及所有竹跳板的铺设,但不包含装修时的第二次脚手架搭拆,中途外架的破坏以及丢失的脚手架等附件材料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标语及所有广告牌均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安装合格。

工期要求:外架拆除时间为天,内架拆除时间为天,内架拆除不包含第二次结构时间(但算时间内搭满堂脚于架算起),超出由甲方另付租金。

六、承包价格:按房屋建筑面积单价元/平方米面积计算。

七、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施工层完工后按进度价款支付。最后每月按进度的支付。

2、竣工决算:竣工决算价款核签时间,全部合同完工后内付清总工程量价款的,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个月内结清。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乙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甲方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如果上级检查不合格,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脚手架必须跟随施工形象进度分析分层连体搭设,分层验收,分层使用。

3、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严格按规范、标准的要求搭设,严格执行有关高空,悬空作业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必须遵守甲方安全员的交底操作,按安全员开出的整改单整改,不按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处以必要的罚款。

5、乙方完成一层脚手架搭设,在自检互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合格,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才能使用。如需返工,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6、外架每步之间必须加设一道扶手,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大于15cm时必须进行防护。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

2、严格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管理,严格遵守执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做好。

3、禁止向下抛物,违者每次处罚100元。

4、严禁机械带病和漏电作业。严禁违反安全操作堆积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在不符合规定施工条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行施工。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乙方有违返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者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6、乙方承包人为本项承包施工范围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亦为安全员),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对本项承包施工范围的具体施工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并承担其责任。负责做好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做好日常安全施工布置、检查工作。

7、乙方必须注重安全施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处理,严格做到无安全事故发生。

8、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安全保险。

(2)、开工前甲方必须为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3)、甲方施工前完成现场三通一平,同时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4)、负责现场材料的垂直运输。

(5)、甲方必须监督木工所用的钢管按时拆除并堆放整齐,没有乙方的同意不准损坏和锯掉钢管,若有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十、其他条款

1、不可抗力

(1)双方关于不可抗拒的约定:不可抗拒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暴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拒事件导致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承担: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②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4)因乙方责任不能履行合同中途解除合同者,乙方按完工进度价款了进行结算清付。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制度管理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守法,搞好团结友爱,搞好相互协作,如有违纪违章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场所,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证饮食安全。

(3)乙方若不服从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正常管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

2、合同订立地点:

3、合同生效: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生效。

4、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决算价款全部支付终止。

5、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盖章):____ 承包人(盖章):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3500字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升,我们签署合同的时候要看清楚任何一项条款,你积累过多少正规的合同模版呢?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建筑劳务承包合同”,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篇1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监狱迁建工程土建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未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原则上三包工(木作、铁、泥),实行包工、保机械设备、包模板(钢碗支撑)、包外墙钢管脚手架、保安全防护设施、包质量、包文明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需的钢筋、商品混凝土、输送泵、墙体砌砖材料、水电安装、消防、防雷、防水、土方开挖回填均属发包人负责(承台、基础梁砖胎模周边回填、基底土方整夯实由承包方负责)。其余土建项目及施工机械均由承包方负责,如高速井架、搭吊、外墙钢管脚手架(包含护栏、安全网、安全防护剂地面护棚、脚手架按规定要求进行下载);模板制作安装(包含所有施工原料、机械、人工、辅材);钢筋制安(包含所有机械、钢筋焊接、焊条、扎丝、垫块、人工等);混凝土施工(少数零星自搅拌,分布机械、手推车、震动器、平板振动器等小件工具)。施工放线时,乙方必须安排人员协作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施工。

4、承包范围:

1、根据**监狱迁建工程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图的结构、建筑所有内容。施工程序,从基础→回填1500㎜(70%的碎石30%粗砂)夯实→垫层砼→地下室结构→主体结构施工→砌体→批档→涂料→楼地面→屋面到装修所有土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合格。

2、木工:包括工程所需要用的模板制作安装,钢支撑、方木、机具、加固螺杆、套管、钢管、步步紧,化粪池生活水池消防水池的止水螺杆、后浇带模板安装拆除清理、预留洞孔、拉墙筋预埋钻眼、清理模板、扫除施工过程中余物。材料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相关辅助材料及所需要的易耗品。包括制作安装、拆除、搬运、整理按指定的地方推放。

3、钢筋工:包括本工程项钢筋制作安装、各种机械、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及连接配件、立焊、电焊条、压力焊剂、扎丝、垫块、拉墙筋预埋、材料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和所需用的相关辅助材料及易耗品。

4、泥工:包括砌体墙面、内外墙抹灰(批档)、梁底与填充墙挂网、内外墙面、天棚粉刷前粉刷一层聚合物水泥粘结层,后浇带清理凿打第二次浇灌,管道井内现浇板第二次封堵。外墙以本栋建筑物为界,内有设计要求散水、暗、明沟排水及散水坡面、沉沙井、污水井(包含化粪池在内)。花架、屋面瓦、屋面找坡、消防水池、生活用水水池。给排水系统依据给排水平面图纸。外墙需做节能隔热措施,所产生的施工费用双方另行协商,在施工过程中,图纸上有要求的,实际施工不影响施工质量可以不做,但必须经过业主工程师确认同意该工程量不扣除。

5、内外架钢管架搭设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安全网、包安全防护、安全通道防护、机械加工场防护棚、卸料平台、“四口五临边”保护措施。采用双排钢管搭设外架,按钢管脚手架规范要求进行卸载,包卸载工字钢或曹钢、钢丝绳、锁紧口、U型铁件预埋等。

A、材料选用国际标钢管48×3.5高度合格扣件。

B、'四口、五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地面机具加工场护棚的搭设双层防护板,防护板采用加厚实木板。

C、外脚手架的水平防护,每隔两层(6m)设一道满铺竹排加平网、立网、斜挡板的挂安、拆卸以及上述各项的辅助材料及易耗品和本分项所用的安全劳保用品。

6、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承包范围的各种机械设备的生产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资料,各分项工程的设施方案,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书,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以便业主、质检站的检查。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6、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 元/平方米计算,(人民币)大写:(其中乙方必须预付工期保证金给甲方,金额有甲乙双方自定;最后决算乙方留总价款的 %作为施工工程质量保修金,通过建设单位规定保修期后,如不出现质量问题,一次付清;如出现质量、工期不达标、安全事故从中扣除)。

2、合同价款为确定原则: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

()合同外用工以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 元(实际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7、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以图纸建筑面积结算为准。

2、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甲方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编制的施工结算书。

3、乙方根据本合同上施工任务严格按施工图纸上要求要有计划进行施工

4、工程完成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后 日进行核实,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后,天内付完97%工程款,剩3%通过建设规定保修期后付清。

8、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施工**监狱迁建工程(二期)劳动改造用房、医院用房、食堂用房、两栋监舍楼,乙方带资施工五栋楼至±0.00支付本合同造价10%,五栋楼主体封顶支付合同价款的10%,主体结构完成通过业主验收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35%,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三十天内支付95%,质保同建设单位与业主保修期限。

2、付款须提供材料,乙方应报送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报送甲方进行审核。

9、安排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包方可另行自愿购买工人意外伤害险,并声明发包方无义务购买承包方工人的伤害险。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书面记录或拍照。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有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事故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承包方有责任监管自己的施工队伍,因监管不到位造**全事故的承包方负有完全责任。

10、工程质量标准

1、按施工图纸、相关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达到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因承办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的标准,承包方必须无偿返工、返修至合格为止并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多次造成质量事故,承包方必须退场,结算方式按承包方已完成的工程量60%进行计算,其他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

3、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体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值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又没有通知承包方造成窝工 天以上的,由发包人给予生活等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损失降至最小并负责保护现场,同时报告甲方现场代表,提出处理措施,分清事故责任。处理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图未做特别说明的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甲方施工方案和《房屋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

十一、工期延误处理

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以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战争、**、自燃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工期顺延

A、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2、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如下:延误工期按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天。

十二、文明施工

1、发包方、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方人不能提供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方自行解决住宿的,由发包方按照标准给予补偿。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所有的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服从发包方各项管理工作

4、承包方协调好个班组间关系,做到文明施工

十三、双方义务:

1、甲方发包人责任

a、组建与工程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b、向乙方提供承包项目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三通一平),施工工人吃住临时设施、施工办公室、员工在生活区内统一管理等

c、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d、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

e、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交底。

f、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程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g、本工程发包方施工代表 ,负责日常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发包方也可委托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内通知承包人。

2、乙方承包人责任

a、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务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b、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c、当发包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d、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协助施工员放线、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的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e、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生产、交通生产、交通安全及预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十四、违约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应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是,双方协商后提前终止合同。

②由于发包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管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③发包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结算价余款,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工程款及赔偿机械损失等费用。

2、承包方责任

①、因承包方原因造成人工期延误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在7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方应在要求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时限内,与承包人应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方、承包方共同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70%

②、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发现承包方安排的施工队伍技术不过关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方承担),并书面通知承包方,直至终止合同。

③、因承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十五、合同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时人不愿和解、调解、各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算工程结算尾款后,即宣布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各执一份,副本 份。

本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甲方发包人法定代表: 乙方承包人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合同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甲、乙双方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具体工程内容及部位均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期:开工日期为 ,完工日期为

三、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图纸、变更和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施工。

2、遵从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正式施工前须做样板,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大面施工;若乙方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的建议,需经甲方认可并做样板。

3、分项工程按楼层划分验收批,验收标准执行现行相关标准,各验收批应确保主控项目必须合格,否则则该验收批单价下浮 15%;一般项目按高级要求抽查项数,要求合格率90% ,否则该部分工作量单价下浮10%

四、工程单价: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部分施工机械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工程材料及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各楼层水电接口、外架,其余周转材料、机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含砂浆机、斗车、跳板、支撑架、灯具、水管等)。

2、工程量计算:按福陕西省20_年建筑、装饰预算定额规则计算。

3、单价:

砌砖墙: 元/平方米

构造柱和圈梁砼浇筑(修补): 元/平方米

内墙粉刷(含梁、柱面):元/平方米

外墙)粉刷(含线条、分隔缝、栏杆、滴水线及屋面零星构件: 元/立方米;

天棚粉刷(含各种板底、滴水线) 元/平方米

地面、屋面找平(含分隔缝): 元/平方米

地面贴砖( cm): 元/平方米

内墙面贴砖: 元/平方米

楼梯贴砖(含找平、挡水线、踢脚线): 元/平方米(按水平投影面计算);

地面缸砖踢脚线: 元/米

地面水泥砂浆踢脚: 元/米

细石混泥土地面、屋面: 元/米

彩瓦屋面及铺保温板(含收口及油漆等): 元/平方米

管道井粉刷: 元/平方米;管道井封堵: 元/个。

实际完成工作内容,按以上单位结算。

以上单位中,所有线条、线角、滴水线、门窗洞口等装饰线条及室内天棚局部修补均不另外计价,所有内外墙阴阳角均须抽角且不另外计价。

五、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搭接点。

2、为乙方办理现场所需的出入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和登记手续。

3、对班组进行管理、监督、指挥、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部门、班组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4、定期按工程进度及工作量发放进度快。

5、项目部定期举行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二、 乙方工作

1、理解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方法,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示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

2、自行配置施工所用的手动、电动工具、施工电缆、灯泡、工作梯等相关用具。

3、服从现场项目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

4、施工时间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会议及活动,如因事须离开现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一人代理自己的工作。

5、乙方应自行处理与工人、与材料提供商及第三方的纠纷,不得由此影响甲方利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时,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已有结算方式的,按已有结算方式执行,如须甲乙双方协商价格的,双方可友好协商,但不得乙新增内容价款未协商或未确定而拒绝施工或停工。

六、关于工期、质量、安全、违约的约定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若乙方延迟工期累计达15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费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予以顺延。

13、乙方注意保护甲方的已完成品、半成品。由于乙方造成的甲方已完成品、半成品的损坏或污染,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恢复,其恢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恢复而通过甲方另行组织恢复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4、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15、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权利。

16、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累计延误15日的或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善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而影响甲方使用,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并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甲方决定另行组织施工单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七、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本工程采取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本合同所涉及的装修内容均以单价包干方式结算,结算单价以附件1中所列包干单价为准。该包干单价包括不但限于主辅材料费及相应的采购费,损耗及保管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各项管理费、技术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包配合费、进场材料取样检测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费、建渣清理费、赶工费补偿、税金等及完本工程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该包干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进行核算。

2、甲方供材料由乙方提交供货计划,该供货计划除定额规定的损耗外,乙方承担因多报、漏报、错报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若因甲方技术要求而超过定额规定的损耗,以甲方现场技术核定书面签证为准)

3、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甲方(和开发公司甲方)、监理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等装饰工程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决算的97%,余3%扣留为质保金;

2)质保期(两年)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质保金无息)。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面就是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简易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篇3

建筑工程模板班组劳务承包协议书(通用3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劳务承包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劳务承包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 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劳务承包协议书2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土建部分,水电等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六、工程包工总约:

万元左右。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包工包料,(多少钱每平方米)还是按国家定额计算直接费加%25的管理费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基础完工付总造价的15% 以后每层付总造价的10%,余下的10%工款程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凭税务发票付清。留下5%为工程 质保金三年后,没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工程由乙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签证,方可使用。

十、考核验收:

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各工种承包费用。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四、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五、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5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的违约金,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0元的违约金、(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七、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签

建筑劳务承包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就xx市xx区白云乡xx普通艺术中学拆迁还房建设项目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自愿承包白云乡海洋普通艺术中学拆迁还房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本协议甲方就海洋普通艺术中学建设项目承包给乙方,在甲乙双方签定意向性协议之日,乙方向甲方先缴纳履约金现金人民币伍万元(小写:.00元)整给甲方,甲方承诺于2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开工。如在2月内开不了工,甲方必须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工程计算和付款方式:本工程按2009年清单报价不上浮,不下浮,按最新定额当时当地市场调差,付款方式按每月月进度支付给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付款必须达到已完工程量的90%。

五、本意向性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使香榭公寓工程能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香榭公寓

2、3楼(4楼单价另定)。

2、工程地址:____市车站南路

3、建筑面积: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二、承包形式

清工大包(包括自备机械),单价一次包定,自负盈亏。

三、承包单价

按建筑面积结算(所有机械费已包括在单价内)每平方90元人民币(原定承包单价为80元平方,因甲方把外墙面砖的铺贴同时承包给乙方,经协商单价增加10元平方,假如业主的原因取消外墙面砖,则承包单价仍为80元平方)。

四、承包范围及具体内容

承包范围:甲方承包的香榭公寓工程中均由泥工班组施工完成的工作。

具体内容:砌砖,砼浇捣及保养,保温板的铺贴,钢丝网的安装,抹灰,面砖铺贴,楼地面清理及装修,剪力墙封板前的墙内清理,现浇平板上钢筋上的砼桨处理,止水条(带)安装,楼层砼浇捣前平板内的清理浇水湿润,后浇带内的清理、接头处理、止水条安装砼浇捣,室内外回填土方,场地内所有的临时设施,零星工程,文明施工用工,验收前的清理等均由乙方负责施工。

五、付款方式(主体工程按30元平方作为计算依据,装饰工程按60元平方作为计算依据)

0.000以上五层开始付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五层以上按每五层支付一次,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待主体工程砌筑完成,中间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主体单价总工资的80%,二个月后,付清剩余的20%;装饰工程按月计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经项目部专职施工员、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在下月15号左右支付,领取工资时必须上报职工工资表给项目部财务科;余款待竣工验收后____月内付清,甲方在此付款条件下,乙方必须付清每位职工的人工工资。

六、质量

外墙保温板采用D型机械固定单面钢丝网架施工,外墙面砖面积0.01㎡块,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____省质量标准要求,按照设计图纸要求保证合格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不得因质量问题出现停工、返工现象,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使工程达到合格,返工的一切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及由此造成的检测费等)均由乙方支付,并处罚款10000元次,另业主及监理对质量不合格提出的罚款由乙方支付。

七、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规范,做到提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分清责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乙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有乙方承担。班组必须专派兼职安全员一名,报项目部安全科。进入施工工地的每位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交于安全科,如不上报者所有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平时施工应注意安全,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对施工人员定时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人工伤亡保险,若发生伤亡事故,根据伤亡事故的责任进行区分和处理,在5000元范围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部分乙方承担70%。

八、工期

乙方必须按照项目部所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保证完成施工进度计划表中本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如本班组造成延误工期,影响其他班组正常施工每天罚款元以此类推。

九、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工地有关规定,每道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材料用多少拌多少,不得随意浪费材料,特别是面砖及保温板等易碎材料,如有浪费,三倍材料价赔偿。

2、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次,劳务队长与相关负责人各处罚1000元次,罚款单在当期发放的工资中扣除。

3、工地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留宿非本工地人员,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若资金一时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延迟几天时,工地内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出现停工罚款5000元天,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5、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地内严禁大小便,如发现则罚款100元次并清扫场地一遍。

6、工地内应时常清理,如有检查,应随时清理、打扫施工场地。

十、甲方提供机械设备

1、搅拌机一台,每层配电箱一只。

2、甲方提供塔吊、吊笼。

3、配电箱以外的电线、分箱由乙方自理,泥工班组所需使用的一切机械及其他工具均由乙方自备。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部分不得自行转包,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由乙方原因造成现场管理不达标或者施工过程中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并终止合同,按已完成合格工程质量的70﹪给予结算清退。保证金不退。

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及要求,按项目部的通知为准,每次罚款5000元人命币。

十二、甲方责任

1、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确定乙方施工的合理期限。

2、负责协调乙方于其他各方工作间的关系。

3、及时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图纸内容、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施工。

4、负责监督和检查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活动和工程质量,如发现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整改措施。

5、安全帽有甲方统一购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为了加强现场管理力度,乙方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进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4、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假如业主要求取消外墙面砖,则外墙粉刷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施工。

6、乙方应协助甲方安全员工作。放样时派一名专职人员配合施工员放线。

7、乙方不得录用没有身份证、童工、老人、残疾人、疾病携带者在工地施工。

8、乙方负责人必须驻工地现场监督施工,外出有事必须经工程负责人请假同意后离开。

9、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辞退施工人员须结清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支付。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酒后、赤膊、穿拖鞋上班,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扣安全带每次罚款20元,罚款单在当月支付工资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

1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章程,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1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直接要求甲方发放工资。

14、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正常参加施工,必须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每位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务合同各一份上报项目部备案。

十四、附则

乙方内部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有争议由公司仲裁。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财务科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清全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篇5

梁卓鸿、潭祥光、李建荣厂房检验车间

一、车间一◆班组承包协议书

梁卓鸿、潭祥光、李建荣厂房工程

(检验车间

一、车间

一、门卫)

钢筋分项工程承包协议

梁卓鸿、潭祥光、李建荣厂房工程

钢筋分项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银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8)(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钢筋班组(班组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

班组责任人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高速、优质、安全完成施工任务,从明确责任和权利出发,双方特制定本协议:

一、承包范围、工作内容:

1、梁卓鸿、潭祥光、李建荣厂房工程(检验车间

一、车间

一、门卫、厂牌、围墙、室外化粪池),从基础承台开始到主体封顶再到砌体结构零星钢筋绑扎为止的预制、现浇钢筋,包括阳台栏板、管桩钢筋焊接、安放、柱墙拉结筋、焊接预埋铁钢筋、屋面钢筋砼防水层等全部钢筋工程制作绑扎(每次每幢号施工放样派一人参加,浇砼不少于1人守护钢筋)。

2、钢筋工程包括:场内的二次搬运;绑扎、安装钢筋;垂直、水平运输;定加工材料卸车;马凳保护层;制作、安放垫块保护层;浇砼时钢筋值班;现场短料钢筋焊接利用;φ16以上钢筋接头采用对焊接头;φ16以下绑扎接头以及模板督促木工钻眼(位置正确)安放预埋筋;沉箱盖板钢筋绑扎(柱子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另外协商,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内);绑扎焊接所需工具、扎丝、焊条。

3、不包括内容:φ8以内圆钢调直、加工、制作(特别警示:如因乙方未能及时上报料单或漏报、少报圆钢加工,则由乙方负责加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

以上承包内容包括一切相关的辅助工作和内容,确定从基础、主体、砖砌体完工,一次性包干,不存在任何签点工(如果设计变更不造成现场返工或单项返工3工以内,则不增加任何费用或点工,反之则按实办理签证,增加返工费用或点工)。

二、承包方式、单价、工程量计算、付款方法、违约:

1、承包方式:包清工,一次性包干(包工资、包扎丝、包焊条、包所有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单价:按建筑面积元/m2(以上单价包括本协议中“第一条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外,甲方仅提供提升机,其余工具均由乙方自供,如:扎勾、雨鞋、雨衣、手套、电焊机、手提式配电箱等)。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顺德区优良样板工程。如达不到顺德区优良样板工程等级,以上合同单价下浮10%。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达不到顺德区双优工程标准,则以上合同单价下浮4%。

5、工程量计算:按图纸设计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

6、工程款支付:乙方全垫资至一层混凝土结构完成,每层混凝土结构完成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70%,结构封顶、砌砖结构全部完成付至总造价的90%,余款在甲方工程全部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7、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自动离场或甲方清退时,一律按完成产值的70%进行结算,所有工人工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付款原则:

1、甲方严格按照付款办法执行,乙方负责人计划好资金运用,在和职工订立协议时计划好每月的预付生活费和中途退场的结算方法,中途退场或中止协议退场,按本协议中“第二.7条”结算退场。

2、乙方在施工过程(垫资阶段)中给工人发放生活费和工资时,必须及时做好工资发放表并送项目部备案,以免因手续不全造成不应该的麻烦。

3、乙方按协议规定可以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将所有工人的所需工资做好工资表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工资表直接向工人发放工资,剩余工程款(工人工资付清后剩余的工程款视为班组利润或垫入资金)可另列工资表,由班长一人领取;特殊情况需经项目经理审批处理。

4、乙方向项目部申请任何进度款、预支款,均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工资表,以便甲方竣工验收后向劳动部门提供工资表进行备案。

5、乙方负责人必须计划好资金运用,确保前期职工生活费,在与职工签立劳务协议中明确生活费与工资发放标准,中途发生退场人员,职工结算一切由乙方负责人负责,自行解决(必须做好工资表)。半途班组自动退场和因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等原因甲方辞退乙方,一律按本协议中“第二.7条”进行结算退场。

6、半途退场和无故退场处理:班组长必须提早15天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场申请,并自愿按自动退场处理,如在施工期间无故停工(少于总人数的80%上班或严重达不到项目部的生产需要),按每日2000元进行停工损失赔款,超过五天,项目部可无条件进一步进行以下处罚:

(1)罚款2万元。

(2)按本协议中“第二.7条”进行结算支付并清退该班组,由班长自行安排员工工资发放,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

(3)项目部可调另班组施工。

7、因乙方自动退场或乙方人员不足,质量差的原因,甲方辞退乙方按本协议中“第二.7条”中进行结算,乙方无条件退场。

8、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点工,乙方必须及时向项目部进行签证,甲方在属实的情况下不得拖延签证,当日发生的签证在3天内不完成签证工作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甲方任何管理人员不得补签任何签证即签证事件发生后3天内不办理签证单则作废。

9、乙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由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后勤保卫、项目副经理理逐个签字后才能上交财务或预算员处,相应的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或进度拒签,按要求完成并检查通过后再签。

四、工程质量及管理:

1、质量等级:优良,确保钢筋隐蔽验收一次性通过。

2、为保证质量、进度、安全,提高承包班组积极性,需交保证金壹点伍万元,基础施工完成后退还伍仟元,余下保证金工程结束据情退还。

3、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质量评定标准、施工规范、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施工员的技术交底。(特别警示:梁板钢筋保护层必须保证在规范误差内,如因此检测不合格造成成的加固、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施工方法由甲方定,特别警示:(1)、柱筋在浇捣前必须用底箍焊定在梁筋上,梁柱节点内箍筋焊成整体笼形,以避免移位。如产生砼浇捣后移位,每个柱子(只要有一根柱筋)罚款100元;(2)、梁板钢筋保护层必须保证在规范误差内,如因此检测不合格造成成的加固、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浇砼前、中、后的钢筋绑扎维护非常重要)。

5、对质量只达到合格者,单价下浮10%。评定等级,由甲方评定为主,有甲方等上级部门参与,以上级评定为准(优良工程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且建设单位满意,反之为合格)。

6、质量标准: 钢筋工程全部达到优良要求,即项目部和甲方一次性通过验收为标准(包括极小达不到要求应马上整改,并且以后再也不犯类似通病),并做好工完场清的工作。乙方委派同志为钢筋组长兼职质量员。一次性达不到验收标准予以500元/次的罚款处理。

7、工作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正确领导,严格把好质量关,浇捣砼时及时派人值班,保护好钢筋成品。

8、对质量达不到要求而乙方不及时返工,甲方有权按以下方法处理:

(1)拆除。

(2)另外派人整改,工资按60元/次(天),当月在乙方的工资款中扣除支付。

(3)令其停工、整顿,直至中止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场。

五、安全管理:

1、以顺德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为目标,做班组内各施工现(工)场人员的安全文明工作。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合理化书面建议,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对新来的职工,乙方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并由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乙方方可安排职工上班,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令其停工,直至中止协议。

4、乙方班前对每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主要工序特别安全交底,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并及时做好记录,并设立兼职安全员同志,督促本班组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甲方必须及时对乙方兼职安全员做好督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现责任人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6、甲方根据乙方上报人员提供每人安全帽一个,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甲方不收回安全帽,在工程结算款项中扣除安全帽费用。

六、工期管理: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配足技术力量和人员:基础部位不得少于20人,主体部位不得少于15人施工,根据实际情况,工期计划按月或施工层、段由乙方签字为准)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暂处50~500元/天的罚款押金,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押金处理:①中途离场或主体结顶时间超过总进度计划,罚款和押金没收。②按总进度计划,时间没有超过的罚款押金退还;提前完成工期的,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人员管理:

1、乙方负责人要严格选择技术精、劳动态度好或技术进步块的技普工人员,严禁带小孩和职工进场,尽量避免家属进场。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按项目部保卫科的要求做好审批(施工员、项目经理)、进场手续(无身份证禁止入场),听从保卫科长住宿统一安排和做好有关项目部和当地派出所要求的工作。

3、遵守项目部各方面制度,及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治安等教育,并订立劳务协议一式三份(项目部

留档一份),没有签订劳务协议者,项目部不认可该工人为本工地的工人,该工人发生任何事情与本项目部无关。

4、对表现极差、违法乱纪和工作不佳人员,甲方指明,乙方无条件及时清退。对中途离开工地的职工,甲方不负责预支工资、生活费、路费,一切由乙方负责人自行解决。

5、遵守生活区食宿制度,不得进行赌博、打架、斗殴、嫖娼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6、乙方工人必须统一在食堂煮饭炒菜,不得在宿舍房间内采用电饭锅等所有电器类进行煮饭炒菜,任何情况任何场所不得使用“热得快”泡开水。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的人员管理工作,其工人管理顺序如下:工人进场→班组长与工人签订劳务协议(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者不得签订劳务协议,不得进场施工)→办理工人工卡(提交一寸照片2张)→三级安全教育卡(工人在退场时结算工资款时,必须提供劳务协议、工卡、安全教育卡及身份证)。

八、机械、工具、材料管理:

1、做好仓库领用签字手续,工完如数归还仓库,遗失、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保养或通知机修班组维修机械,非正常损坏,修理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2、粗钢筋必须采用对焊接头,否则所损失的差价由乙方负责,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3、特别警示:因乙方下料错误或绑扎错误造成材料浪费的,按实际数量赔偿5500元/吨,并在当月产值中扣除。

4、工完时必须:

(1)无剩余半成品钢筋(如箍筋、元宝筋等),如有小部分多余,及时利用或敲直,捆扎交仓库。

(2)无短材,工作中短材及时利用和对焊机焊接接长及时利用(或工程部派员清理、焊接长),工资100元/天由乙方支付。

(3)场地上无钢筋乱丢。

5、对乙方不及时做好落手清甲方有权派直属班作业,按照80元/工日计算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人员由专人使用机械,并及时维护保养。

九、协调工作:

1、及时与其它班组配合好各项工作,挑出部分板筋必须用马凳支撑,及时做好质量整改工作。

2、钢筋利用提升机垂直运输时,应尽量在吃饭休息时进行,且必须由项目部认可持证人员操作人货梯,严禁职工随意开机上下。

3、浇砼时必须有专人值班(不少于二人)

4、及时提供材料采购计划和圆钢加工计划上报项目部进行审批(提早搞好图纸钢筋拆骨算、分析单与核算员校对)。

十、甲方责任:

1、甲方及时组织乙方人员进行质量互检,对乙方工程质量及时进行验收和督促,及时提供乙方提出的工程材料,做好后勤工作,做好总体放线工作。

2、及时采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3、提供乙方住宿方便和搭伙,乙方每人每月上交甲方搭伙费8元,城建费10元。劳动局就业证、工种上岗培训费按规定金额交纳。

4、组织乙方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检查。

5、如本工程采用统一工作服时,班组正常履行合同,一半价格由甲方负担,一半由乙方和职工自负;半途而废的全额费用由乙方负担。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费由乙方员工自己负担。

十一、其它:

1、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如班组长派驻现场带班能全权处理现场所有问题时除外),未经施工员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罚款200元/天。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制度,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3、对乙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甲方有权处以10~500元/次(人)的罚款,情节严重(或中途离场)按条款三的付款办法执行,其余款作为罚款或甲方另外组织人员施工的费用。

4、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发生的待料停工超过三天,甲方有义务安排乙方工作,否则甲方应补偿给乙方每人每天生活费10元。

5、对乙方某位职工严重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提出令其退场,乙方无条件服从,工资等事项由乙方负责人自行解决。

6、乙方人员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嫖娼等违法乱纪行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保卫治安管理条例,每位职工必须持有身份证等合法证件方可进工地,否则无证人员和18岁以下人员禁止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必须严密劳动组织,抓好劳动效益,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单价一次性承包,由乙方负责人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各项指标完成好的班组,实现适当的奖励。

8、乙方不享受其它劳保待遇。

9、如发生工期跟不上,严重影响工期,质量管理混乱,甲方有权辞退乙方,按完成产值的70%结算,乙方无条件退场。

10、甲方所发图纸、变更联系单、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会议统一内容均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劳务协议书一式三份(乙方职工全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日起生效(需保证金时,以合同签订日期和保证金上交日期晚者为生效之日),工完款清自行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项目经理一份,核算员一份,财务1份,共三份。)

(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仓库各1份)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银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8)

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班组

代表签字:

(盖章或指模)

合同签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银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实行双包(包工包料),含框架及内外粉,门窗和水电安装,综合单价为500元每平方米,工程量为按实际收方结算 ,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20xx年5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5日止。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期限完成施工,超过期限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因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引起误工则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第二层完工付第二层工程量的80%,第三层完工后付第三层工程量的100%,所有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周边邻居关系协调,以保证施工材料、设备等能顺利进出场。

2、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