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合同精选。
编辑特意为您整理了《养老服务合同》。伴随着整体教育水平的拔高,人民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已经离不开合同。正常情况下,合理合法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还请您能收藏本网页!
养老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养老机构):
乙方(入住老年人):
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本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等相关标准,确定乙方照护等级。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见《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附件1)。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住期为 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原则上不超过30日)。
第三条 费用
1.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 元/月,其中:
(1)服务费用: 元/月,包括床位费: 元/月,护理费: 元/月;
(2)膳食费: 元/月;
(3)其它费用: 费, 元/月。
2.费用按第 种支付方式支付:
(1)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2)其它: 。
3.试住期按以上标准,根据实际入住天数结算费用。
第四条 入住保证金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入住保证金,金额为 元(原则上不超过月费用的四倍)。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向乙方无息返还入住保证金。
2.入住保证金的用途为补足月费用、医疗费、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经乙方同意的甲方为乙方垫付的费用。
3.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费用超过 日的,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将入住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直接抵付相应费用。入住保证金抵付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日内,补足入住保证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
1.甲方在乙方入住期间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持续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需要调整乙方相应的照护等级、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的,经乙方确认,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见《变更事项确认表》(1—3)(附件3)。
2.乙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向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申请复评,根据复评结果,仍需要调整乙方相应的照护等级、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的,经乙方确认,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见《变更事项确认表》(1—3)(附件3)。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出现机能进行性衰退、认知能力下降、精神异常导致行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经丙方同意(紧急情况除外),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3.甲方的收费标准和调整应遵守本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4.甲方定期组织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为乙方开展体检,建立包含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日常费用开支情况等信息在内的个人档案资料。
5.乙方需外出就医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并由丙方携乙方就诊。紧急情况下,甲方可送急诊处置,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自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其外出就诊所配药品并办理药品移交手续之日起,甲方应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及相关医嘱,提供相应的服务与管理。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资料,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等享有知情权。
2.乙方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受保护的权利,乙方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
3.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可以在合同期满30日前提出续约。
4.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用药情况及过往病史,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说明》(附件2)。
5.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正常服务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探视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但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服务和管理。
2.乙方不能履行告知义务的,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用药情况以及过往病史,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说明》(附件2)。
3.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损失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向甲方或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需外出就医的,丙方应当及时携乙方到医院就诊,并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就医情况。
6.对甲方反映的乙方事宜,丙方应当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未补足入住保证金 日以上,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补足的;
(2)乙方出现精神障碍或患有必须隔离治疗的传染病,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3)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 日(30日以上);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第5款或者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之一的;
(5)当事人不能就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或者当事人不能就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达成一致的;
(6)乙方无法适应集体生活或出现其它乙方不适宜继续入住的情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的;
(2)当事人不能就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或当事人不能就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达成一致的;
(3)乙方提前办理出院或死亡的;
(4)乙方对甲方的服务不满意或出现其它乙方认为不适宜继续入住的情况。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支付入住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或丙方未将乙方健康状况、用药情况及过往病史如实告知甲方,造成甲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护理失当的,由乙方或丙方承担相应的后果。
4.乙方需外出就医的,丙方拒绝及时携乙方到医院就诊而造成的后果,由丙方承担。
5.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外出约定: 。
2.委托发放外配药品约定: 。
3.紧急联系人约定: 。
4.其它约定: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
1.《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
2.《首次入住健康状况说明》
3.《变更事项确认表》(1—3)
甲方(养老机构):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址):
户籍所在地:
邮编:
签字/盖章:
丙方(担保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址):
户籍所在地:
邮编:
签字/盖章:
养老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居民养老服务,关爱老年人健康,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根据协议方稳中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甲、乙两方就开展居民养老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老人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服务时,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3、自觉接受乙方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活动;
4、甲方应对服务项目开具清单,写明服务内容、数量、金额,并由服务对象签字确认;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应付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财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合理安排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
2、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无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额购买服务项目的费用;低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承担30%的费用,其余费用由服务对象向服务机构支付;有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代为提供便捷方式(包括联系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等),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向服务机构支付;
3、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服务不好的服务机构有权终止协议;
4、服务机构按月份在下月初向乙方领取上个月份的服务费用,乙方负责督促低偿及有偿服务对象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保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三、本协议期间自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7天告知对方。若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按照前期限自动延续。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全称)
乙方:(服务商全称)
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适应和满足辖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依托街道社会组织居民服务中心开展为老服务并对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运营管理。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的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为:
名称:xx街道慈爱嘉助残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xx东路12号1-4号点位,使用面积:92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4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房屋、设施设备管理、为老服务、财务、经营等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出现变相不正当运营等行为。若因乙方违悖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乙方应当按照书面意见进行整改。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一个月内不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甲方有责任协调社区居委会协助配合乙方在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平台上开展的为老服务,并协助乙方开展相关服务需求调查与评估。
3.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合法自主经营权。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为老服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同意乙方成为本地区养老(助残)服务单位。
5.甲方不干涉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含协议附件)基础上与服务对象所订立的服务契约或约定。甲方不干涉乙方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行为,且不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应当以年度为单位对乙方开展的为老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估。服务对象满意率不足8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有对养老管理服务中心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2.乙方应当按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四川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标准》以及成都市和武侯区民政局的`相关要求功能进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3.乙方应当根据xx街道、xx北路社区居委会要求,制定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协议书、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收费标准、跟踪回访制度、运营办法、人员管理办法、监督评估办法、应急预案等。乙方制定的上述文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应当做到公示上墙或摆在醒目位置。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部分免费服务。
包括:
①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②应用“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仪”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监测;
③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服务。
5.乙方根据辖区老年人需要,可以组织有资质的服务商为老年人提供2综合服务。提供的有偿服务应在乙方和服务对象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由双方共同约定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乙方为其所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服务对象或任何第三方,对乙方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服务对象或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但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市场价格。
6.乙方应当建立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情况档案,各项服务资料完善,并做好甲方提出的相关统计数据的整理备案工作。
7.乙方应当提交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甲方存查。
8.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前,应当向服务对象明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持证上岗。乙方承诺向服务对象提供真实可靠的服务信息,不对服务对象进行有利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误导。
9.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妥善使用管理,建立使用登记制度。
自行支付水、电、网络、通讯费用。委托期满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返还等额数量、能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10.委托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设备等相关设施转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干扰乙方运营管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整改、赔偿等措施,3甲方也有权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及服务对象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争议处理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处理。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北路社区保存一份,交区民政局备案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有法人专项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订新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若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双方需另行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养老服务合同 篇4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玄武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标准文本,由玄武区民政局制定。
2、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尽到提示义务。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在签订本合同时,当事人应根据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付款义务人、保证人、联系人的不同情况,将“专用条款”增加或替用至“通用条款”中。
5、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养老服务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甲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联系人□代理人□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组织,能够按照《南京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办法(暂行)》(宁民规〔20xx〕01号)文件要求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与甲方充分沟通、考察,自愿入住甲方提供的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服务组织名称),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养老服务合同 篇5
甲方(服务机构):乙方(服务对象):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要求
1、根据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确定的乙方照护等级,甲方
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见《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附件1)。
2、服务要求:各方同意养老服务标准按照以下第
(1)《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 ___年___月 ___日至___年___月___ 日。
第三条服务费用
1、乙方支付甲方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其中床位(托管)费:______,人民币护理费:人民币______元/ 。
2、
第四条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按月支付(每月___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2)其它。
2、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现金结算(2)支票转账
第五条保证金
1、乙方支付甲方入院保证金:人民币订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清。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取得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
2、在乙方入住期间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如需变更照护等级的,应经乙方或丙方同意,并调整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见《变更事项确认表》(1—3)(附件3)。
3、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照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做出相应处臵:
(1)乙方需要外出就医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并由丙方携乙方就诊。紧急情况下,可送急诊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外出就诊后所配药品,甲方按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医嘱执行。如乙方为中度、重度照护者,甲方还应提供外配药品管理服务,并办理相关药物交接手续。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告知丙方携乙方外出就医。在征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a)乙方因机能进行性衰退,坐、立困难,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b)乙方因认知能力下降,行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c)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现精神异常,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2)。
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
3、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1)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如有带入自行保管。
(2)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自带家用电器。
(3)吸烟者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4)照护等级评估为中度、重度的,外出就医所配药品应委托甲方管理,并与甲方明确约定(约定内容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5)出院时,应及时清理物品,结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丙方权利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活情况,并可对甲方的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当乙方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
2)。
3、对乙方入住期间的费用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在乙方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
(1)对甲方反映的有关乙方事宜,应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2)乙方需外出就医的,应及时携乙方到医院就诊,根据医嘱执行,并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就医情况。
(3)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4)当乙方不能自行处理时,办理乙方相应的费用结算,物品清理等事宜。
第九条保险
1、甲、乙、丙三方可协商一致办理相关保险事宜。
2、甲方打√无效)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
3、乙方打√无效)投保“入住老人意外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现精神障碍,已经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2)乙方患有必须隔离治疗的传染病。
(3)逾期月未支付费用(不得少于2个月)。
(4)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天(不得少于30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的。
(2)不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药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受到行政处罚的。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
2、
3、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
1、《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
2、《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
3、《变更事项确认表》(1—3)
甲方(服务机构):
名称住所(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签字/盖章
乙方(服务对象):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签字/盖章
丙方(担保人):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养老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甲方要以礼相待。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养老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规范居民养老服务,关爱老年人健康,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根据协议方稳中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甲、乙两方就开展居民养老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老人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服务时,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3、自觉接受乙方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活动;
4、甲方应对服务项目开具清单,写明服务内容、数量、金额,并由服务对象签字确认;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应付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财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合理安排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
2、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无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额购买服务项目的费用;低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承担30%的费用,其余费用由服务对象向服务机构支付;有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代为提供便捷方式(包括联系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等),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向服务机构支付;
3、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服务不好的服务机构有权终止协议;
4、服务机构按月份在下月初向乙方领取上个月份的服务费用,乙方负责督促低偿及有偿服务对象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保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三、本协议期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7天告知对方。若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按照前期限自动延续。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知悉乙方广西廖荣纳基金会是一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设立并由民政厅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其设立的宗旨是:团结互助,促进和谐,服务社会,推动社会养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其业务范围:建设养老慈善公益事业基地;开展扶贫互助活动,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民生项目,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甲方自愿接受乙方提供的(囗居家养老、囗进入本地养老院养老、囗异地养老院养老)公益养老服务。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依照xxx《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鉴于乙方养老慈善公益事业基地处于筹建阶段,乙方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进入本地养老院养老或进入外地养老院养老由本人选择,乙方帮助联系,甲方与提供服务方协商确定签订服务合同后,乙方按本地养老院每人每月1500元、外地养老院养老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向提供服务方支付养老服务费。
二、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由甲方自己聘请或由甲方所在地的居(村)委会代请,服务人员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由甲方与提供服务方协商确定,服务费由乙方支付,但居家养老服务费每人每月不超过750元。
三、乙方只提供甲方自愿选择养老方式的普通养老服务费用,对甲方的生理病痛等无法提供治疗和护理经费,但在日常照料中一旦发现甲方出现不适又必须及时送医院救治,所以,为了甲方的健康和乙方方便开展工作,甲方按如下标准:
①居家养老5万元
②进入本地养老院养老10万元
③进入外地养老院养老20万元向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甲方生病时能有钱及时救治。
四、乙方承诺非用于救治甲方所需不得开支使用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现甲方生病需要救治时,第一时间应当通知其家人,在无法联系其家人或其家人不予置理时,乙方有权在见证方或其所在地居(村)委会的监督下使用履约保证金对甲方进行救治。
五、甲方随时可以终止本协议收回履约保证金,但所交履约保证金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不支付养老服务费,甲方已享受养老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自理,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所代付的养老服务费。
六、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方式和服务人员(企业),自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每满一个月乙方支付一次服务费。养老服务费由甲方审核,乙方直接发放到提供服务的个人或企业,如甲方无力审核,则由见证方(一般是甲方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代为审核发放。
七、甲方指定接收养老服务费单位或个人名称为:姓名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自乙方须动用履约保证金对甲方进行救治或其他原因退回甲方履约保证金后本协议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见证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经办人:_______
养老服务合同 篇9
甲方(用户)姓名: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每周工作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小时,自_______点至_______点。服务内容为:_______。
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_______元。
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
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家庭住址: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