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同模板通用。
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随着广大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合同的签订是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方式,小编根据您提出的要求特别为您整理了一篇“招商合同模板”,敬请您阅读本文!
招商合同模板 篇1
6.1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招商合同模板 篇2
甲 方:广州市歌莉娅女性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浩伟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扩大歌莉娅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歌莉娅”服饰品牌加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为 “歌莉娅”服饰的加盟商,授权内容及区域以授权书为准,有效期以本合同和授权书中先到者为准。授权书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向乙方提供歌莉娅服饰,乙方在歌莉娅专卖店(柜)内零售歌莉娅服饰。
1、经营期限即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10月1日到9月30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欲续约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于 本合同到期一个月前 完成合同续签,新的合作政策由甲方决定。在本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乙方未有违约违规行为的,甲方可同意签订下一轮合同。如乙方未按时申请续签合同或甲方拒绝乙方续约的,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1、甲方向乙方供货折扣为8.8折(含税)。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对合同期内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向甲方换取同金额的同季货品。换货比率控制在 80%以内。本条款“换货比率”是指调换当季货品金额与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的金额之比。四季产品本合同期内所进货品统一在 规定时间内 调换。春品:2月15日-2月30日,夏品:5月15日-5月30日,秋品:8月15日-8月30日,冬品:11月15日-11月30日。
3、调换产品必须未经使用,未再加工,无损坏缺件,无污渍、吊牌齐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换。
1、为促进销售、货畅其流,甲方有权随时跟踪乙方销售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数据。
2、甲方根据季节提前举行产品订货会,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标准(款式、数量、金额)并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订货金额进行订货。
3、甲方将参照乙方合格订单执行订货产品的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订单根据甲方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调整;对于未列入订货会的后续开发的新款及延伸款由甲方商品管理部统筹安排,在甲方为乙方预留的比例内配发供应;对于追单产品,具体根据甲方的生产、销售、库存情况,由甲方统筹安排。
4、甲方可以向乙方无偿提供以下服务,服务方式、服务时间等具体内容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授权证书及相关文件一套(授权书与本合同一并使用,有效期以二者中先到者为准);
2)公司简介及相关资料;
3)提供一定数量时装画册,具体数量由甲方确定;
4)专业协助乙方设计橱窗展示、策划、协助进行促销;
5)为乙方的其它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1、新加盟客户需向甲方交纳加盟金 10 万元(不返还)。
2、店铺在经营地的一切营业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法令,依法纳税,并承担店铺运营期间的所有责任;如由甲方直接与商场签订合同的商场专柜,但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商场与本合同甲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属于本合同甲方的责任。
3、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店铺设计方案,并由甲方指定的装潢公司为其进行形象装修,全部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区域专卖店(柜)内零售甲方提供的歌莉娅产品,不得在专卖店(柜)内销售非歌莉娅服饰的任何商品,乙方另设专卖店(柜)须经甲方批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5、歌莉娅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乙方的销售价格接受甲方全面管理,未经允许不可随意抬高或订低折扣销售。
6、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订货会并须向甲方交纳订货保证金,金额为乙方市场全年货品总需求金额的1%(不足伍万的按照伍万交纳,高于壹佰万的按照壹佰万交纳)。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双方达成共识的乙方货品需求金额足额、按时上货、乙方进货总金额(进货总金额等同于乙方执行订单货品金额、乙方补单金额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款与延伸款的配发金额之和,不含处理款及其它有明确规定不计入进货指标的款式)不小于乙方货品需求金额。
甲方供货与乙方要求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
7、乙方开设经甲方授权的加盟店(柜)必须使用由甲方统一配备的终端管理软件,终端管理软件的维护费 2000 元/年/套由乙方承担,购买终端管理软件的经销商平台费用 2500 元/套、远程商店系统(POS) 3000 元/套/店费用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终止合作后由甲方无偿收回终端管理软件。
8、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业务报表,包括进货、销售、库存等数据。销售数据每天录入甲方的远程商店BS系统(POS端)。
9、乙方在新店开业及经营过程中可向甲方申请督导支持与服务,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服务安排,督导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害歌莉娅品牌及企业形象的行为,甲方品牌已正式注册,乙方有义务保护该品牌不受侵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凡仿冒“歌莉娅”服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经查实没收其所有物品并追究其责任。
11、对于甲方的任何调货要求,乙方应给予配合,否则所调货号的商品视为乙方买断。
12、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乙方报送给甲方的进销存情况、甲方的经营政策、业绩以及产品和形象资料等不为公众知晓的所有信息。
13、乙方还应遵守其他有关歌莉娅专卖店(柜)的管理规定。
1、歌莉娅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乙方若发现货品有外观上的质量问题,应于收货后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销售期内乙方若发现个别产品瑕疵,质量漏检等问题而影响正常销售,由甲方确认为甲方原因的则予调换。
4、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可协助给予修复半酌情收费。
1、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为 邮寄 ,收货地点及收货人 苏州市吴中区SM百货f202。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代为托运,所有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在甲方为发给乙方的货物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一切货品的丢失或损坏风险即转移于乙方,运输途中如出现货损、少货时,乙方自行向运输部门(保险公司)索赔,如因保险不足而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要求甲方按吊牌价的 2.5 折进行保险。
3、甲方为发给乙方的货物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乙方提取甲方配发的货品时,必须检查货品外包装有无损坏,并对每箱货品进行核重有无误差,如有损坏或误差,应拒绝提货,或者在货运公司(保险公司)承诺对损坏、少货等情况负责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清点验货;在包装无破损,重量无误差的情况下,乙方方可提货。开箱前将《到货确认单》上的内容(包括到货件数,金额及公斤数量等)填写完整、清楚,并即时传真至甲方(每到一批货都必须填写到货确认单),等甲方确认回传后,方可开箱验货。对于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的货损、少货现象的投诉,甲方不予受理。
1、合同期满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将所有专卖店(柜)内设置的甲方商标标识、专用道具以及宣传促销品予以拆除(甲方凭照片验收),所有库存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消化完所有库存后可向甲方申请结算帐户余款(消化方式须经甲方批准,否则按违约处理)。
2、为了全国市场歌莉娅经营的规范和管理,特对本合同第五章第四条款及第五章第五条款内容作如下规定:
1)凡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开设的歌莉娅卖店(柜),不得销售非歌莉娅服饰的任何商品;如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6万 元,如再次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加盟权;
2) 发给乙方的歌莉娅产品,乙方不得在非歌莉娅专卖店(柜)或网上进行销售;如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万 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加盟权;
3)如乙方在歌莉娅产品销售中出现价格控制问题的违约行为,第一次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万元 ;如第二次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万元 元;如第三次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加盟权;
1、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必须应准备充足的货品资金,以保证甲方针对乙方市场订、配货方案中的货品及乙方补单货品的正常配发;如果乙方未能足额、及时上货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为取消乙方进货预备所带来的其他损失。
2、本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或签字后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或产生纠纷,双方另行商议,如商议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特别约定:1、乙方承诺如实向甲方申报手头经营的品牌和这些品牌的经营情况;并
牌。
2、如乙方入驻当地商场,乙方承诺不会向任何商场作“不到该地区其它
商场设立专柜或开设专卖店”的承诺。
3、本合同和授权书店铺所在区域的市场资源属于甲方,甲方在乙方不能
需要,可让第三方或甲方自营开设专卖店或柜,乙方不得干涉。
5、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所有合同附件及今后有关本合同的后续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使用,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相关条款若与合同附件内容有所差别的,以合同附件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 方:广州市歌莉娅服饰有限公司 乙 方:吴中区歌莉娅专营店 法定代表人:李浩伟 法定代表人:王梦
电 话:051265525656 电 话:0512-66668888 传 真:63261212 传 真:88885555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的现代工业园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SM百货f202 开 户 行:工商银行 开 户 行:工商银行
签 订 日期:208月25日 签 订 日期:2014 年8月25日
招商合同模板 篇3
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街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招商合同模板 篇4
郑州新长城地产康桥华城商业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从事房地产咨询顾问、商业规划设计及招商代理经营管理等业务。
甲方依法对康桥华城项目享有此建设权/经营权(具有项目范围内土地开发和房屋合法的所属权业权及开发权),为促进商业部分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聘请乙方且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开展康桥华城项目商业部分的商业分析规划招商运营的顾问服务工作 。
有鉴于上述事实,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名称:郑州新长城地产康桥华城商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
1.3服务内容:商业分析规划招商经营管理顾问建议服务
第二条
2.1服务内容
2.1.1商业分析定位顾问建议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前期调查数据及甲方确定的商业定位报告,从市场环及商业
环境对该项目立地条件、市场需求、竞争环境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在此基础上对项目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定位、目标客群和市场规模等提出建议。 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服务期限
项目整体发展的SWOT建议;
项目整体差异化方向性建议;
项目整体商业定位及基本概念建议;
项目整体商业规模建议。
2.1.2商业规划设计顾问建议
乙方依据甲方确认的项目经营定位,以甲方确定建筑方案设计为基础,从商业
角度对甲方提供的商业规划设计:商业规划设计概念、项目平面布局、基础动线规
划提出建议。
整体商业设施布局建议;
整体商业设施交通组织建议;
整体商业设施风格建议;
区域商业基本概念建议;
区域商业交通组织建议;
区域商业业态布局计划建议
区域商业各楼层的客动线计划建议;
区域商业各楼层的货动线计划建议;
区域商业各楼层商业业态布局计划建议。
2.1.3 商业招商及经营管理顾问建议
乙方依据甲方确认甲方确认的项目经营定位及商业规划设计,对后期招商及商业
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租售比例的建议
协助甲方对现有商业工程规划进行整体优化建议;
甲方商铺销售推广工作建议;
目标经营客户的遴选、谈判的建议;
租金标准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的建议;
客户进场经营场地、位置、经营面积的建议;
开业后经营组织工作得建议;
配合甲方指定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商业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经营组织中适时调整、补充客户,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经营手段和促销活动的建议。
2.2 服务方式
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以双方交流、研讨会及咨询建议为主。
2.2.1 电子文件及传真文件交流:甲方把所需咨询工作内容以电子文件或传真文件形
式传送甲方,甲方以电子文件或传真文件回复完成咨询建议;
2.2.2 双方固定交流:乙方每周在甲方办公地工作两个工作日(日期需固定),主要解决甲方的需当面交流的各项商业问题;如甲方需改变交流时间或交流方式需提
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自2007年1月1 日起――2008年12月31号止。
第三条顾问费用及支付办法
3.1 委托金额:
乙方的顾问服务月费为人民币 万元整(RMB 0,000元/月)。
3.2 支付方式:
3.2.1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月顾问服务月费,计人民币 万元
整(RMB 0,000元);
3.2.2甲方应在每月25号之前支付乙方下月顾问服务月费,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0,000
元);
3.3其它约定:
甲方单方面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义务的权利。
4.1.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提供咨询顾问所必须的各类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调查资料、各类报告、建筑设计电子图纸、建筑设计更改的最新图纸、地方相关信息
资料等。
4.1.5 甲方需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4.1.6 甲方承担乙方项目组人员因项目而发生的各项差旅交通费用。
4.2乙方权利义务:
4.2.2乙方有按期足额获得合同费用的权利。
4.2.3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其所拥有的涉及本项目相关必需的资料。
4.2.5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
术经济资料。
4.2. 6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咨询顾问服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5.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对乙方已完成并获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的款项予以全额付清。
5. 2甲方应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
天,需承担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在该逾期内中止工作直至
甲方付费为止。
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义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5乙方保证其交付的咨询、规划设计文件和成果未侵犯到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它
6. 1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咨询范围内所有咨询成果的知识产权均
归属甲方所有。
6.2 乙方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第三方扩散、转让或泄露甲方的技术经济信息资料,并承担保密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而无效。
6.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协商不成时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郑州新长城
法定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
乙方:北京中海首佳商业设计有限公司月日
法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招商合同模板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广告法》、《合同法》规定,达成共识,甲方自愿将此项活动中的广告发布权授予乙方,由乙方全程代理实施。
一、甲方应付乙方赞助费(广告运营费)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应享受对应的广告服务项目为:
二、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将款项付清,乙方应在收起款项后及时将广告项目排入流程。
三、广告服务项目:
A、广告宣传在电台、电视台从活动宣传之日起到活动结束,每天各频道游字播出10次以上。
B、广告宣传在电台、电视台从活动宣传之日起到活动结束,每天在电台滚动播出10次以上,电视台第二、三套全天播出8次,第一套播出3次。
C、录制各赞助商祝福片花作为活动片头在活动播出频道中循环播出,并可以广告形式在其他节目前后播出。
D、栏目和专题:大赛运行开始,除了活动播放宣传之外,利用新闻和专题栏目的正面宣传效应进行宣传,在节目中对赛事的准备情况和细节进行播出,利用访谈节目对合作方进行专访。
E、长城网(河北省省委首席新闻网)在“名人名企”频道面向全球转载对名商名企的访谈。
F、现场举贺牌(统一格式,内容自定,免制作费)1—2块。
G、现场小方阵(统一服装,免费)8—10人。
H、冠名广告商可将制式名称和广告制作在“固安电视台第二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背景板上。
I、可以在重要的赛场中安插自己的商业、企业的表演(预先要经组委的预审通过,统一安排)。
J、参当特邀嘉宾评委(按组委安排的场次和时间参加)
K、从海选开始每场比赛现场主持人口头宣传每场不少于2次的企业广告,在比赛播出过程中每场游字广告播出8次以上。
L、带有赞助企业名称的海报张贴发放:做*m×*m的喷绘分别张贴于广播局门口,及各合作门面,制作彩色宣传彩页****份(方法:广播局门口的喷绘海报中预留出赞助企业名称的位置,随着企业的'加入往上粘贴,同时在企业门口处另行制作张贴)。
M、《北方商情》DM报刊,全程追踪报道、宣传。
N、在活动现场摆放广告展台,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宣传。
O、现场以了解商业、企业为内容的有奖问答形式来宣传商、企业(由企业提前给稿并在现场宣传展板内容中设置答案供现场观众参找)。
P、106国道大屏宣传(新中街于106国道相交处的百平高清显示屏)。
Q、海边欢聚(决赛前三名选手和相关领导一同欢聚)。
R、所有的参加赞助的企业单位在最后的决赛中将受到邀请同相关领导和演职人员合影留念。
四、甲乙双方应在互惠互赢的基础上合作,有异议之事项协商而定。
五、甲方的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必须通过乙方的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此合同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合同模板 篇6
7.1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7.1.1 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提供授信额度内贷款;
7.1.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
7.1.3 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经营、财产、账户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2.1 应当如实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并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7.2.2 应当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7.2.3 应当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7.2.4 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7.2.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2.5.1 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7.2.5.2 为第三方利益或保护第三方免遭损失而提供贷款或提供保证担保,或以自有财产(权利)提供抵(质)押担保;
7.2.5.3 发生合并(兼并)、分立、重组、合资(合作)、产(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7.2.5.4 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7.2.5.5 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重大危机,影响其正常运作的;
7.2.5.6 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其正常经营的;
7.2.5.7 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
7.2.5.8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7.2.6 甲方要求乙方对记载贷款发生记录情况的对账单签署签收回执的,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8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8.1.1 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8.1.3 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
8.1.4 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8.1.5 有权直接从乙方账户上划收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6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要求乙方提前归还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
8.1.7 在乙方发生本合同第7.2.5条所述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授信额度内未发生的贷款,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或提供/增加甲方同意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
8.2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8.2.1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向乙方提供贷款;
8.2.2 应当对乙方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9条 乙方特别保证如下事项:
9.1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构的充分授权;
9.3 乙方提供的有关乙方、保证人、抵押(出质)人、抵押(质)物的文件、资料、凭证等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9.4 在签订本合同时没有发生对乙方或乙方主要财产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并预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也不会发生此种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如有发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9.5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按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年检手续;
9.6 保持或提高现有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现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放弃任何已到期债权,也不以无偿或其他不合适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9.7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的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