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合集。
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对于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签订合同后要积极履行合同。施工合同也被称为工程合同或者包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时如果不仔细,就有可能出现合同欺诈,那么,您有没有了解过怎么去写一份施工合同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合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篇1
8.1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解决具体事宜。联系电话: 。
8.2按合同约定完成约定之工作。
8.3开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表、施工计划及施工质量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
8.3土石方开挖应与围护施工协调一致,不允许超标开挖。
8.4施工期间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卫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如因保洁不能满足地方规定而发生的罚没款项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6乙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规及缴交所有税费(包括地方附加税等),亦应履行及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后果、损失及罚款皆由乙方负责。
8.7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停工并与甲方发生争议。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文明施工要求的规定。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9.2、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工完场清。同时,应按甲方的CI战略中对企业形象的具体要求,实施企业形象工程, 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
9.3、如在达标检查中达不到文明工地的要求,乙方必须整改至达标,进入现场必须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土方车在运送和回归的过程中,造成污染道路,被相关部门罚款和导致我项目部被相关部门罚款,均由土方施工队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因此而造成我项目评省文明工地而带来的影响责任。导致甲方被罚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10.1本工程无预付款,付款采取按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的方式:土石方开挖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价的80%,地下室外围回填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价的20%。乙方在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同等数额的发票。
11.1乙方对已确认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施工中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发出对已确认设计进行变更的通知,乙方须按通知进行变更。
11.2无论何种原因,在设计变更通知生效后,乙方将做出下列配合: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4)、综合单价不调整。
因以上变更,工程变更总量达到10%以上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工期的确定由甲、乙双方商定。因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事故、错误定位等事故所引起的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动,乙方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并承担因工期延长而应承担的违约金。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工报告,甲方批准后3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办理完工决算。甲方相关部门收到决算报告后30天内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决算完毕,甲方应按合同支付款项。
13.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甲方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
13.2发生违约事件后,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3.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已明显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时(主要体现为乙方不能按约定节点完成工程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完成工程量按60%予以结算,工程款在全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做出任何不利于工程事情。
1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开挖工程中、装运土方倒车时更要注意安全,避免地下管线及人员伤亡。
12.2乙方应做好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12.3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1)、经甲方验收完成的工程。
2)、甲方或非乙方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疏忽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3)、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15.1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应在1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4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5.2其它无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障碍物须由乙方负责清除,不构成工期延误的理由。
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17.1乙方和乙方聘用人员和机械设备保险及第三人责任险由乙方负责,如有意外及天灾造成工程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7.2乙方人员的身体在现场受到任何损伤,无论乙方是否已申请赔偿,乙方必须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甲方代表,但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7.3乙方使用的劳务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
18.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以和解方式解决。如双方不能和解可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玉溪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后结清工程款自行终止。
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2)、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复工,或开工、复工后进行迟缓,或人工、材料、机具设备不足,甲方认为不能按期完工;
3)、乙方违背合同,或有偷工事实,经甲方书面通知改善,仍然未改善者,或发生变故,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
4)、乙方工人技能低劣,工作懈怠或工地负责人不听甲方工程监理人员指挥,而酿成纠纷,情节重大者。
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所完成之工程待工程完工再行结算。
21.1夜间加班:本工程施工时间安排为24小时不间断施工,乙方必须按照此要求拟订施工进度并承担因夜间加班所需一切设备及增加之开支。
21.2工地管理:
21.2.1乙方保证甲方代表的人身安全,乙方所属人员若有对甲方代表的人身攻击,除应负责完全赔偿责任外,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1.2.2乙方必须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工地负责代表人,常驻工地,负责督促工地施工,并应约束工人,严守纪律,如有越轨行动,或触犯地方治安法令引起的纠葛,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每次纠纷的违约金。
21.2.3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应由乙方料理,与甲方无涉。
21.2.4乙方所派工地代表人,非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离工地;如甲方认为乙方所派工地负责人不称职时,要求乙方撤换,乙方不得异议并立即更换。
21.2.5乙方工程人员数量、组织机构等须经甲方核实认可。
21.3工程进行中,如发现下列事情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派驻工地的负责人及工程人员未能称职,致工地秩序混乱,施工草率,经通知更换而延迟不履行者;
2)、工作迟缓,不能依照预定进度进行,经通知改进而无绩效者;
3)、甲方代表或有关人员督办之事项,乙方施工人员概不履行者。
22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罚金,甲方有权在给付乙方工程款时扣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地块土方的开挖、运弃、平整。
二、承包方式:
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开挖、运输土方_____________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
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月日开始施工,在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 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 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 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 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 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 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 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 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 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 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本协议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反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篇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四、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内的清表,包括林木砍伐、树兜挖除及灌木、杂草、农作物、垃圾清理等内容,所有清表垃圾均需外运弃置。
2、场内土石方平衡。
3、基坑/地下室土石方开挖、装运、回填。
4、石方爆破或机械处理。
5、淤泥、流沙的开挖、清运。
6、多余土石方外运。
五、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协调各类外部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利润、管理费、规费、检测费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如本工程需采用爆破,则由乙方负责办理爆破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如本工程需办理外运弃置或外购土石方等手续的,则由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合同总工期:日历天。乙方需在总工期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并完成所有设备离场工作。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在内。
四、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需无条件的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五、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一、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二、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二、施工质量验收按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执行。
二、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暂定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1。
一、计量依据:本工程开挖前的原始地形图以甲方、乙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各施工区段完工后以甲方、乙方、场地接受方三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
二、甲方指定的本工程内的零星机械台班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能按方量计算工程量的按方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费用,不能以方量计算的,以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单价按《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执行。
一、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乙方未及时缴纳的,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每月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施工合格工程量金额的80%。乙方每月10日前申报上个月的进度,《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经现场核实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审定、确认进度款金额,在收到乙方等额、合格有效的发票后五天内支付。
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齐全相关结算资料后,甲方在30天内回复审核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余款在结算完成后叁个月内付清。
四、施工用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甲方、总承包单位、乙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甲方代缴后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乙方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1、甲方委派(电话:)为现场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处理日常管理事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及时确认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及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地下管网位置)。
4、负责坐标点设置及提供水平控制点。
5、提供本工程所需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
1、乙方委派:(电话)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与相关资料的签字确认,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如甲方指令更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等及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的,乙方必须服从并在24小时内执行。
2、乙方负责施工区内的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并报甲方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机械人力进场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合理的审核意见予以修改、完善。甲方核准后,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一、乙方项目经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乙方现场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乙方须严格按照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否则每违反一条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需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三、严禁乙方将清表垃圾、施工垃圾等用于场内回填,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四、其他条款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篇3
(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合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 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包括法定节假日)。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各子系统价格明细见附件)。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
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 ________%作为
2、中续款:乙方设备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_________%。
3、施工验收合格付款: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实际工程量的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书。在结算书经双方签署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
4、质量保证金:合同结算总价款的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_____天内给予认可或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在工程验收后,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______________实施保修及售后服务,免费维修期为________年。 ______年后,乙方定期负责____________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且只收取施工费和设备成本费。
2、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外,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指导,双方可另行商定。
3、售后服务其他细则详见公司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甲方对售后服务有其他合理要求,需与乙方另行商定,经乙方认可后可作为合同条款。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害、因施工造成的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2、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
3、其它违约责任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篇4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间”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1.3工程内容: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间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所包含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开挖、凿除、修边、场内转运、场外运输、倒土场费用、道路清理、协调当地政府关系等等。
2.1包括图纸、标单所示之全部土石方工程,含一切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折旧、工程管理、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检测费及税费、利润等。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结算时代扣代缴。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1.1地下室基坑挖、凿土石方并外运,工程量按图纸所示面积乘以实际开挖深度计算。
2.1.2开挖深度按现场甲方要求。
2.1.3所挖、凿土、石方类别乙方在报价时自行考虑,所报综合单价视为挖、凿土石方综合单价,实际施工时不再因现场任何实际情况调整综合单价。
2.1.4外运距离及倒土场乙方自行考虑,其费用一并计入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2.1.5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堆土场进行堆土且乙方中标单价仍然维持原价,不另计任何费用。
2.2本合同为闭口单价合同。乙方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随市场人工、材料、机械、燃料等的变动而变动。
3.1本工程工期为 天。
3.2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工期相应可以顺延,但不计任何停工费用及其他任何补偿费用;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金50000元/天,工期不予延长。
3.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不可抗力、恶劣天气(依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可停止工作)及由此产生影响达二天以上的;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即可办理延期要求,延展工期由甲方核定,乙方不得异议。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须承担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五,工期违约金限额为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五。
4.1土石方开挖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要求分区分层开挖。
4.2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乙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时,应先请甲方代表解释,若仍有重大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时,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5、合同综合单价:
6.1.2本合同含契约条款及附加条款、补充说明、施工图。
6.1.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
6.1.4确定工程造价的施工图纸、经批准的变更及修改通知。
6.1.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数据、技术要求。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开工条件,开工后按照工程施工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甲方委派 张启胜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工期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 。
7.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7.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资料。如由于乙方措施不当,管理不善造成地下管网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如工程地质或地下管网资料与实际不符而造成地下管网损坏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乙方需提供非乙方责任的证明资料。
8.1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解决具体事宜。联系电话: 。
8.2按合同约定完成约定之工作。
8.3开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表、施工计划及施工质量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
8.3土石方开挖应与围护施工协调一致,不允许超标开挖。
8.4施工期间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卫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如因保洁不能满足地方规定而发生的罚没款项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6乙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规及缴交所有税费(包括地方附加税等),亦应履行及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后果、损失及罚款皆由乙方负责。
8.7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停工并与甲方发生争议。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文明施工要求的规定。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9.2、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工完场清。同时,应按甲方的CI战略中对企业形象的具体要求,实施企业形象工程, 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
9.3、如在达标检查中达不到文明工地的要求,乙方必须整改至达标,进入现场必须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土方车在运送和回归的过程中,造成污染道路,被相关部门罚款和导致我项目部被相关部门罚款,均由土方施工队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因此而造成我项目评省文明工地而带来的影响责任。导致甲方被罚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10.1本工程无预付款,付款采取按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的方式:土石方开挖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价的80%,地下室外围回填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价的20%。乙方在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同等数额的发票。
11.1乙方对已确认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施工中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发出对已确认设计进行变更的通知,乙方须按通知进行变更。
11.2无论何种原因,在设计变更通知生效后,乙方将做出下列配合: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4)、综合单价不调整。
因以上变更,工程变更总量达到10%以上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工期的确定由甲、乙双方商定。因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事故、错误定位等事故所引起的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动,乙方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并承担因工期延长而应承担的违约金。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工报告,甲方批准后3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办理完工决算。甲方相关部门收到决算报告后30天内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决算完毕,甲方应按合同支付款项。
13.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甲方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
13.2发生违约事件后,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3.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已明显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时(主要体现为乙方不能按约定节点完成工程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完成工程量按60%予以结算,工程款在全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做出任何不利于工程事情。
1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开挖工程中、装运土方倒车时更要注意安全,避免地下管线及人员伤亡。
12.2乙方应做好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12.3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1)、经甲方验收完成的工程。
2)、甲方或非乙方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疏忽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3)、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15.1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应在1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4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5.2其它无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障碍物须由乙方负责清除,不构成工期延误的理由。
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17.1乙方和乙方聘用人员和机械设备保险及第三人责任险由乙方负责,如有意外及天灾造成工程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7.2乙方人员的身体在现场受到任何损伤,无论乙方是否已申请赔偿,乙方必须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甲方代表,但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7.3乙方使用的劳务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
18.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以和解方式解决。如双方不能和解可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玉溪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后结清工程款自行终止。
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2)、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复工,或开工、复工后进行迟缓,或人工、材料、机具设备不足,甲方认为不能按期完工;
3)、乙方违背合同,或有偷工事实,经甲方书面通知改善,仍然未改善者,或发生变故,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
4)、乙方工人技能低劣,工作懈怠或工地负责人不听甲方工程监理人员指挥,而酿成纠纷,情节重大者。
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所完成之工程待工程完工再行结算。
21.1夜间加班:本工程施工时间安排为24小时不间断施工,乙方必须按照此要求拟订施工进度并承担因夜间加班所需一切设备及增加之开支。
21.2工地管理:
21.2.1乙方保证甲方代表的人身安全,乙方所属人员若有对甲方代表的人身攻击,除应负责完全赔偿责任外,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1.2.2乙方必须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工地负责代表人,常驻工地,负责督促工地施工,并应约束工人,严守纪律,如有越轨行动,或触犯地方治安法令引起的纠葛,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每次纠纷的违约金。
21.2.3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应由乙方料理,与甲方无涉。
21.2.4乙方所派工地代表人,非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离工地;如甲方认为乙方所派工地负责人不称职时,要求乙方撤换,乙方不得异议并立即更换。
21.2.5乙方工程人员数量、组织机构等须经甲方核实认可。
21.3工程进行中,如发现下列事情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派驻工地的负责人及工程人员未能称职,致工地秩序混乱,施工草率,经通知更换而延迟不履行者;
2)、工作迟缓,不能依照预定进度进行,经通知改进而无绩效者;
3)、甲方代表或有关人员督办之事项,乙方施工人员概不履行者。
22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罚金,甲方有权在给付乙方工程款时扣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
因甲方需要,委托乙方承建土石方工程,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以乙方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土石方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为前提的包工包料(双包)承包方式。
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主要包干内容有:清表、清淤、挖方(爆破)、填方、弃方、换填、抛填、边坡处理、护肩、护脚、管涵、管沟(井)、路床、花池种植土回填配型、车行道及人行道路基顶面清平等。
符合国家相关市政道路建设标准要求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综合总价包干的方式,总价为___元,大写: ,包干价均含人工费、材料费、工具辅料费、管理费、施工用水用电费、利润、风险费等。综合价不作任何调整。
2、如甲方对工程施工作变更,因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增减按实进行增减结算。
3、本协议履行期间的任何材料、人工、机械等市场因素价格发生变化,本协议的价格均不作任何调整。
1、按每月25日之前向甲方上报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明细报表,并经业主和监理复核并签认后,于次月10前支付当月已合格完工工程款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完成后,支付至总工程价款的97%。
3、工程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若无质量问题及其他违约情形,保修期满半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保金的50%,保修期满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及其他违约情形,甲方支付给乙方剩余的质保金。
1、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执行。
2、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国家市政道路工程规范执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3、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资料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若不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4、所有涉及隐蔽施工的项目,必须经业主和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隐蔽。
5、业主、甲方和监理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的监督、检查。如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业主、监理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业主、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批准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接到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乙方每拖延一天撤离按2000元/天罚款支付给甲方,若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重视安全。
2、乙方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在进行石方爆破作业时,严格按爆破作业有关规范要求及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不得对周围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破坏,如损坏及经济纠纷,一律由乙方承担其相应责任。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和其他内容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乙方人员与地方产生任何纠纷,应及时向甲方书面告知,未经同意不得私下进行任何处理。
6、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全力配合甲方工作。
3、乙方对在承建范围内已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在未验收交付业主前应负责看守、保管,并负责清理好场地卫生。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修缮或赔偿。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在合同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返工或处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2个工作日内进场维修或处理。如乙方不能完成维修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在乙方的质保金中扣减。
6、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住宿自行解决。
1、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乙方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者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由于返工造成延期交付的,每超过1天,甲方向乙方收取2000元罚款。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篇5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及运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巴中市军分区土方工程。
工程地点:巴中市军分区院内。
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
开竣工时间:(20__年12月21日9时前一台挖机及两台运输车必须开到现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土方开挖、运输。
三、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单价:土方价 贰拾叁 元每立方米(不含税)、其中包括(机械开挖、运输);
2、总造价:按实际开挖总方量乘每立方单价;
3、付款方式:
承包人在完成工程总量后并由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按结算后总金额的80%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承包人,余下的费用在房屋主体的第二层封顶后一次性付清,如有违约发包方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5%付给承包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有义务为承包方协调开挖场地的纠纷事谊,并有义务告知和搬移灰线内含灰线三米外(电缆、光缆、水管、煤气管等)设施;注:(如果未在进场前告知而导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开挖场以外的事宜由承包方自行处理。
2、发包方有权利监督和督促承包方按本工程规定的工期完成。
3、承包方有义务按发包方开挖土方及运输的要求进行作业。
4、承包方有权利要求发包方处理一切影响施工(除承包方机械本身以外)不安全的因素。
五、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保证质量。
六、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的款项。
七、协议签定的地点:
八、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谊由双方商议并做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