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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3-04-28

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汇总。

委托合同一般含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当我们请人或者机构代为办理具体事宜时,需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签订委托合同要注意合同中的委托具体事项。请问你是在寻找委托合同的规范模板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汇总》,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 篇1

甲方:

乙方:经纪人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为甲方推荐投资商等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二,成交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10(拾)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手续费支付给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具体比例如下:

融资额1亿以上成交手续费为3‰;

融资额1000万~1亿成交手续费为4‰;

融资额1000万以下成交手续费为5‰

如甲方逾期支付成交手续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5%(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尽职调查程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项目融资(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手续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并负责项目前期接洽的谈判事宜。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 篇2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爆破服务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协议。签定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爆破服务费每吨贰仟伍百圆(根据爆破技术人员综合计算每爆破一立方米石头需要0.4公斤炸药,每立方米收1元爆破服务费,每次100公斤以下另行计算。爆破服务费用于:爆破人员工资、运输费用、司机工资、押运员工资、维修燃油费、爆破人员人身保险费、技术防范费用、库房保管费用、消防设施费用、信息系统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爆破器材款后乙方提供爆破服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统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爆破。

2、乙方在实施爆破时,需按规定检查施工现场,如不符合爆破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爆破。

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装填药的起爆,甲方应协助警戒及残管回收工作,如出现残管应上交乙方。

4、甲方在爆破施工前两天将施工的炮数及用药量上报爆破队调度。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乙方实施装填炸药时,甲方停止现场一切作业行为,出现残管时,由爆破服务队及时收缴并作好记录。起爆前应接到现场负责人指令,乙方方可起动起爆程序,确认安全方可起爆。

6、出现哑炮、残炮乙主负责处理,处理完后可二次爆破。

7、爆破造成伤亡由甲乙双方协调处理。(双方单位必须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本协议所有条款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可以申请仲裁机构或司法解决。

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执行,如有一方不能履行协议时,双方协商解决,由于终止协议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就目标公司股权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协议中涉及乙方为甲方代建“”项目抵作股权收购款和建成后后期的经营管理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项目最终命名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

3、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00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规划容积率,覆盖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采用合作分工、分期实施、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式。

2、本项目以土地方(甲方)和代建方(乙方)的名义联合开发建设。

3、项目建成后,甲方对该项目享有所有权,乙方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合作期限届满,如任意一方未提异议,则合作期限自动续延。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内容的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甲方负责承担办理本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报规报建、地勘、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等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甲方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并承担其相关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许可及相关合法资质,或因前期工作中所产生的纠纷影响到项目后期的建设,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并负责取得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力配合乙方建设中取得。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6、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甲方保证在xx年xx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于xx年xx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具备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7、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接驳位置,并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8、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9、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人民币2500万元打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乙方投入资金、设备等均为个人投入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并享有按合作经营期间的全部收益。

3、乙方在本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乙方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

第五条款项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工作日以内,甲乙双方在银行设立共管帐户。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甲方“”项目的建设与投资。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相关前期全部资料,包括土地以及该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乙方向共管账户汇入款项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或因为其在项目移交前的任何行为影响到项目的后期建设,甲方以乙方所投入的总金额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需另行举证损失构成,且乙方可要求甲方返还所投入的全部资金。

2、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30%违约金。

3、乙方未按协议第五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收益,每逾期一日按所应支付的款项的1‰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可依协议在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管理,对与产生的收益,可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相关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 篇4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帐号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帐号:

电话:

鉴于:

1、甲方需要对中国境内 公司所拥有的 项目(“奥动项目”)进行投资;

2、乙方愿意协助甲方运作相关投资事宜,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运作相关投资事宜。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代理投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合作事宜及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委托乙方对于中国境内 公司(“目标公司”)奥动项目进行资金投资,投资金额最高为港币280万元(大写:港币贰佰捌拾万元之内)。

2.甲方在本协议签定后 日之内将资金以合理方式提供给乙方。乙方将在资金到帐后 天内合理将资金汇入甲方提供 公司帐号。

3.甲方要求(或同意)对 公司的奥运项目中的投资由乙方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形式对其进行投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鉴于乙方在代理甲方委托行为期间必然发生相关费用,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 万元作为补偿,该款项应于 时支付给乙方,除非乙方严重违约,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若该款项不足以补偿乙方在代理期间的支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该款项,但应当提供相关支出证明。

二、投资收益及风险分配

1.甲方享有对于投资目标公司奥动项目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权利。项应的,对于投资目标公司奥动项目的所有投资风险及相关经营风险均应由实际出资人即甲方最终承担。

2.双方同意,乙方不参与目标公司对奥动项目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甲方应履行或行使作为实际投资人的权利及对于投资产生的相关义务,需由乙方承担的作为外商投资者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均由甲方最终实际承担。

3.双方同意,乙方不参 有限公司对奥动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运作,但有权代甲方了解公司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承诺和保证

1.甲方是依照 法律依法注册并在 境内合法存续 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为此,乙方有权为达到本协议目的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外国投资者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甲方保证对于其投资的目标公司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无违约经营项目。若由于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在乙方代理投资期间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名誉、信誉上的任何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保密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并订立,关于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五、违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承担因其行为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2.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4.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5.本协议一式贰份(中文正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为正本,自双方有权的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 篇5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1.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 1 %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5%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3甲方指定上述佣金全部付至乙方银行帐户:

3.1.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3.1.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1.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3.1.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3.1.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3.1.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3.2.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2.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3.2.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3.2.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3.2.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3.2.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3.3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合作的接洽人,接洽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观点视为甲、乙各方的观点、意见。接洽人有权代为接受双方互发的文件、信函,有权在相关文件、信函上签字。

4.1.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4.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4.2.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甲、乙双方及其顾问应对本合同的存在及内容保密;双方应对所有保密信息保密,除非(a)根据本合同包含的交易的合理需要披露给其顾问;(b)为了完成本合同所预期的交易所必需的完成和提交任何档案或其他提交物所必需的披露;和(c)法院或政府部门强制的披露;(d)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披露。

6.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6.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6.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1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7.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7.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8.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2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本合同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文件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4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去签订。

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 篇6

委托人(甲方):XX县审计局

XX县财政局

受托人(乙方):XXXX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约定。

一、委托审计项目概况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XX县XXXX局。

(二)审计项目名称:XXXX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三)工程建设规模:。

(四)审计项目送审造价:20,825,300元。

二、委托审计的范围和要求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业主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二)审计要求:

1、乙方审计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等,并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4、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七份。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收集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按时提供给乙方;

2、负责协调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

3、负责召集重大审计事项的研究处理。

4、负责审核审计报告或单位工程造价审计结果。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复核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具备基本审计条件后即开展审计工作。

2、按照《XX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试行办法》、《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定实施工程项目审计。

3、审计中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4、自本委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附各式计算底稿和重要审计证据。

5、所完成的委托事项应保证审计质量,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生质量问题,应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四、审计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根据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费[20xx]327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1.5‰计取;

2、效益审计费按净核减(增)额的5%计取。

(二)付费方式: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算。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XX县审计局XX县财政局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乙方(盖章):XXXX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章):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 篇7

委 托 书

委托方: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见证方:龙泉市财政局

龙泉市披云山景区(一期)项目—该景区项目位于浙闽交界的龙泉市宝溪乡境内,与住龙镇、竹垟乡接壤,区域位置独特,是龙泉西部旅游的核心景区,也是龙泉市五大旅游资源富集区之一。它是瓯江、闽江、钱塘江三江的发源地,有着十分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01.24亩,总建筑面积3924.17m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核心景区区块、青井村及景区主入口区块的主要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并建设大垟坪至披云养生基地简易便道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132.45万元。现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披云山景区(一期)项目委托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龙泉市披云山景区(一期)项目。

二、委托内容: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招标、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

三、项目造价:项目总造价控制在9132.45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资金和资产管理:资金由委托方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程度,分别从华夏银行的账户划转到受托方公司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华夏银行账户,由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和建设程度负责监管支付。项目建成后,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批复后,办理资产交接。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委托方、受托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六、签订时间: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见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委托协议书怎么写 篇8

赣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书

示范文本(试行)

委托人: 代建人: 使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赣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工期,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资金来源: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建设时间:

二、代建项目管理方式、范围和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

个日历天

代建工期:

质量缺陷管理期: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含税金、质量缺陷等一切费用)

¥: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直接委托方式的,关于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确定的批准文件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9、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 份。使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 委托人:(签章)代建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邮编: 电话:

审查机关意见:(签章)

本合同签于

****年**月**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委托代建任务的投资主管部门或项目投资管理单位。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代建任务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电话:

电话:(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人有权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等要求进行认定,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或报批。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不得调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骨干人员。代建人权利

第八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协调及确定权:(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6)委托人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使用人权利

第十一条 使用人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种问题及通过委托人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 使用人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使用人有权对委托人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人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负责协调代建人、使用人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及其他依法属于委托人应办理的相关报批文件。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协调相关部门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人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条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应协助委托人协调与使用人及代建项目有关单位的管理部门关系。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人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五条 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监督。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使用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应根据使用人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人义务

第三十一条 使用人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人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 使用人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使用人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经验收合格的代建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使用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五条 使用人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 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六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八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代建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人责任

第四十二条使用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四十九条 代建人与使用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

第十条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

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

代建人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人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资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委托人牵头组织移交工作,使用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安排接收工作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人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1、委托人按代建人资金使用计划按期核付项目所需资金。

2、代建管理费的拨付由三方约定,按一定比例预付代建管理费并按工程进度、按比例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在 天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的联系人:

第二十一条 代建人应按项目 的 %向委托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 代建人的项目经理部应满足下列要求:

代建人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四条 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第三十四条 使用人的联系人:

第三十六条 委托人在履约期间如因自身原因,给代建人造成损失或工期延误的,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代建工期顺延。

(2)导致施工等专业单位索赔的,承担赔偿责任。

(3)延期支付代建管理费的,按银行利率计支付延期利息。

第三十九条 代建人在履约期间如因自身原因,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按双方约定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中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代建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四十二条 使用人在履约期间如因自身原因,给代建人造成损失或工期延误的,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代建工期顺延。

(2)导致施工等专业单位索赔的,承担赔偿责任。

(3)延期支付代建管理费的,按银行利率计支付延期利息。

第五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附加协议条款: